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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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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公告

公告「新北市政府110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本年度經費額度已滿,自即日起停止受理補助申請
發佈日期
2021-02-22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類  別
本局公告
公告日期
2021-02-22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公告內容


公告事項:
一、補助計畫申請期限及停止補助條件:
 (一)自計畫公告日起開始收件,至110年8月31日止停止收件(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年度經費用罄,即提前停止受理補助申請。
二、補助地區、對象及優先順序、限制、方式、申請書表及核撥補助經費方式:
 (一)補助地區:位於各自來水事業供水管線到達,但尚未接水地區。
 (二)補助優先順序:依據「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第10條,補助優先順序如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原使用水源水質,有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者。
  4、政府政策規定需接用自來水者。
 (三)補助額度:
  1、接水完成日期於104年7月29日至106年6月3日前者,適用舊額度方式補助:
補助2/3,且不得逾新臺幣15萬元。
  2、接水完成日期於106年6月4日之後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自來水普及率低於70%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20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
20米部分,補助超出長度費用之2/3。
   (3)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2/3。
 (四)補助申請方式:申請人向自來水事業單位申請接水,先行繳費並完成接水後(接水完
成日期應於104年7月29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檢附所需申請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本府水利局提出申請補助。
(五)申請核撥程序:申請案件收件後,按市府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核,並視經費執行情形,依審核通過優先順序核撥申請人,若計畫經費用罄,符合資格但尚未補助之申請案則移列到下次計畫按優先順序辦理補助。
三、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補助計畫內容(詳附件)為準。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110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
    • DOCX
  • 範本-申請文件表格
    • DOCX
  • 新北市政府110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
    • PDF
  • 範本-申請文件表格
    • PDF
  • 空白-申請文件表格
    • DOCX
  • 空白-申請文件表格
    • PDF
  • 更新日期: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