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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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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下水道大小事

辦理後巷彩繪原則為何?
發佈日期
2025-09-09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類  別
污水下水道大小事
詳細內容


辦理後巷彩繪原則說明:
1. 後巷彩繪須以完成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施接管後巷之牆面,其後巷路寬至少1.5公尺以上。
2. 後巷屬私人產權,彩繪處需取得所有權者簽署?污水用戶接管後巷美化同意書?。
3. 彩繪地點為房屋後巷及相連接的延伸牆面為主,且各分案延伸牆面及地面彩繪合計面積不得超過後巷面積30%。
4. 彩繪標的範圍若涉及地坪,地面至少80%應平整,若有不平者應由申請者改善,倘有高程差異應以斜坡調整以維護安全。
5. 彩繪高度以該處地坪完成面起算不得超過7公尺。
6. 各期各里後巷彩繪數量上限為一分案,且每分案面積不得超過350平方公尺,彩繪各分案錄案後,需辦理局內評分合格並依程序簽奉同意後,方能開辦。
7.承辦單位:水利局/污水設施科申請電話:02-89232300分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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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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