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北市下水道管理規則》第16條,施工與維護所需空間:單側接管需預留75公分寬空間,雙側接管需預留150公分寬空間。
若施工空間不足,違建拆除大隊將現場勘查並拍照。認定為違建,將發出違建認定通知書,並請住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者,本局將提報違建拆除清單,並依法強制拆除。若違建為整棟上下連蓋,將進行整棟拆除,並不得重建。
若施工空間不足,違建拆除大隊將現場勘查並拍照。認定為違建,將發出違建認定通知書,並請住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者,本局將提報違建拆除清單,並依法強制拆除。若違建為整棟上下連蓋,將進行整棟拆除,並不得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