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口試名單:通過體能測試,且筆試分數排名前40人者進入第二階段口試(本次有同分情形,故進入口試人員有42人,詳如附件)。
二、口試報到日期:114年2月5日(星期三)。
三、報到地點:新北市政府401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搭乘新北市政府辦公大樓東側手扶梯或北一門旁綠色標示第24、25號透明電梯)。
四、口試報到當日請務必依簡章第4頁口試繳驗資料之規定,攜帶審查表、國民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書、具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進行資料繳驗與資格審查,繳驗之文件不符合規定、未完成繳驗資料程序或經審查不符資格者均一律取消口試資格,並以棄權論。
五、口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經新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於本局網站及招考系統,請應考人自行查閱。
二、口試報到日期:114年2月5日(星期三)。
三、報到地點:新北市政府401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搭乘新北市政府辦公大樓東側手扶梯或北一門旁綠色標示第24、25號透明電梯)。
四、口試報到當日請務必依簡章第4頁口試繳驗資料之規定,攜帶審查表、國民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書、具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進行資料繳驗與資格審查,繳驗之文件不符合規定、未完成繳驗資料程序或經審查不符資格者均一律取消口試資格,並以棄權論。
五、口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經新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於本局網站及招考系統,請應考人自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