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本府政風處111年8月11日新北政二字第1111504972號函辦理。
二、111年3月31日中央廉政委員會第25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略以,因應近年發生之個別違失弊案,請就久任一職之問題作為警惕及教訓,從根源上予以防制,法務部廉政署爰依前開會議裁示彙編「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參考教材,歡迎同仁下載研析或分享轉傳!
二、111年3月31日中央廉政委員會第25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略以,因應近年發生之個別違失弊案,請就久任一職之問題作為警惕及教訓,從根源上予以防制,法務部廉政署爰依前開會議裁示彙編「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參考教材,歡迎同仁下載研析或分享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