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抽水站、水門維護管理
- 委託專業廠商維護保養工作:為確保本市目前84座抽水站及水門等設施之功能正常,依規定定期辦理各抽水站例行性運轉檢查,汛期(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每週1次,非汛期(每年12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兩週1次。
- 人員教育訓練:為確保抽水設施及水門運作正常,維護廠商除每年2月底前應完成教育訓練之外,並於每年3月及6月須通過本局辦理之操作維護人員測驗。
- 機組保養部分可分為:
1.年度保養:於每年汛期前(4月30日)完成各項抽水機組及系統之維護保養,包括柴油引擎及發電機系統維護保養、主抽水機、電動閘門、撈污機、各類相關設備之儀表……等項目,以確保抽水機組功能正常運作。
2.月、季保養:於每月及每季進行包括離合器管路滲漏檢查、投入及脫離功能檢查;控制盤系統控制盤面各指示燈功能檢查,控制盤面各開關及繼電器功能檢查;電動蝶閥蝶閥開閉合度檢測調整、各部螺栓迫緊檢查……等項目,以確保抽水機組功能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