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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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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污水沒接管是否不用收費?污水可否不接管?污水若不接管,會不會有罰則?
發佈日期
2020-09-28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類      別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
詳細內容


污水用戶接管未接管是不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目前未接管者並無罰則。依下水道法第19條「下水道機構,應於下水道開始使用前,將排水區域、開始使用日期、接用程序及下水道管理規章公告週知。」,另依下水道法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於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六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否則將依下水道法第三十二條,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更新日期: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