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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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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下水道計畫科

林口污泥乾燥計畫
發佈日期
2019-01-02
截止日期
2021-07-07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類  別
污水下水道計畫科
詳細內容


      污泥乾燥設備,以將污泥含水率降至30%為目標,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市)所轄之林口水資源回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本計畫執行之廠區。

      林口水資源回收中心主要針對林口地區之家庭污水收集處理,排放承受水體為緊鄰廠址東側之水仙溪,各級沉澱池沉降之污泥抽送至污泥混合槽,經離心式濃縮機濃縮後,再抽送至污泥脫水機房作脫水處理,再依相關廢棄物處理法規辦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3年公告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為廢棄物清理法之指定事業,並於104年7月1日開始施行,致脫水污泥餅後續收容處置(理)場所日益難覓,且可收受處置(理)場所之餘裕量有限,進場處置(理)費用亦大幅飆升,目前進場處置(理)費用約在8,500~12,000元/公噸之間,若能透過污泥乾燥設備降低脫水污泥餅含水率,將可大幅降低進行後續處置(理)之污泥餅總重量,對減少公帑支出有莫大助益,並可有效緩解可收受處置(理)場所之餘裕量壓力。

      乾燥後之污泥將以配合內政部105年2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50802150號令訂定之「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原料化、材料化、燃料化與肥料化等四大方向為長期努力目標。
整體發包期程 
      本項計畫經核准實施後,將著手進行後續發包採購事宜,預計於108年間完成規劃及基本設計並進行施工作業, 且於108年底前完成1年代操作。
 
  • 更新日期: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