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實施計畫及分標細設發包、會勘、協調、履約管理。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永和營運中心(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8號)
徵才條件
1. 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不含電子工程科系)及環安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曾從事水利、土木及下水道相關工作且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尤佳。
3.具新媒體素材的拍攝及剪輯能力尤佳。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1)本局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並於109年2月6日前逕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黃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09.2.6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污計科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甄 試
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原則不退還,若須退還者,請檢附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 註
1. 本次徵才得擇1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另有約用人員職務出缺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2. 本案經費來源為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第五期建設計畫」之補助款,本次簽約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月薪為新臺幣34,917元,惟如經費用罄或計畫執行完畢時,相關人員應予解僱。然僱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具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5.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2黃小姐